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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传销条例》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禁止传销条例》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已从200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2.什么是传销?根据《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